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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特许经营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
 
特许经营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
商标法律顾问 ( www.menglawyer.com ) 来源:2008-6-18 9:56:01

    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从下列两个方面着手:

    一是合同法上的保护。笔者以为,合同法应当确认特许经营合同中当事人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约定的法律效力。特许经营本质是一种契约关系,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权利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当然可以在合同中作出详尽规定,使之成为受许方的一种约定义务。《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已经规定保密条款应是特许经营合同的必要条款。(注:《商业特许经营办法》(试行)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该条款的内容可以规定:(1)特许者商业秘密范围;(2)特许者授予被特许者特许权;(3)被特许者使用商业秘密的范围、 方式及其保密义务;(4)竞业限制条款。受许方的员工离职后, 不得利用掌握的特许者的商业秘密从事与特许者有竞争关系的经营;特许终止后一定期间内,被特许者有不得使用商业秘密的义务。

    二是反不正竞争法上的保护。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该法规定了商业秘密的定义、构成,并列举了几种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按照该法,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有:(1)行政责任,即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或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民事责任, 权利人可对侵权人提起诉讼,侵权人应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责任范围为权利人因侵权所受损失或侵权人所获利润、权利人因调查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3)刑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 要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另外,为了防止泄密进一步扩散,《民事诉讼法》还专门规定,对于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

    可以说,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连同配套的其他法规,共同构成了一个比较完备的关于商业秘密的法律保障机制。将来,一旦《商业秘密法》获得全国人大通过,就有一部专门保护商业秘密权的法律了,对其保护会更有力度。

    第四、特许经营中的法律责任问题

    特许经营的法律责任,应区分为外部责任、内部责任。对于内部责任,取决于特许者与被特许者双方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关于外部责任即总部(注:总部即指特许者。)对于加盟店(注:加盟店即指被特许者。)经营中与第三人发生的纠纷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问题,法无明文规定,而特许经营的外部责任应是最重要的,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复杂性会在外部责任的归属问题上凸显出来。

    案例一:甲在某特许体系的乙加盟店购买了一批电器,结果电器质量不合格。向乙要求退货遭拒。经查该特许体系的总部为丙。问:甲能否直接向总部丙提出退货并赔偿损失的请求?

    案例二:a在某特许体系的加盟店b购买一箱啤酒,因啤酒瓶爆炸,a被炸成重伤。经查该特许体系的总部为c,问:a能否直接向总部c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
案例一其实是合同责任,加盟店供应的电器质量不合格,构成违约行为,总部应否承担违约责任?案例二其实是侵权责任,消费者因加盟店销售的啤酒瓶爆炸而受害,构成特殊侵权行为,总部应否承担产品责任?

    首先,我们来讨论合同责任。

    合同责任的原则是:谁为合同当事人,谁就承担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加盟店经营中对第三人的合同责任,总部应否承担?就看总部是否为合同当事人或者视为合同当事人;这可依表见代理的原则,确定由加盟店和总部承担连带责任。特许经营只是总部用以扩张交易规模的手段,是以加盟店的独立经营为前提的,即加盟店与总部在法律上是二个相互独立的企业经营者,只在一定程度上受总部的指挥及监督。实际与第三人进行交易的主体仍是加盟店而非总部,总部不是合同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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