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切实加强商标注册保护,以实际行动支持地震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通知指出,从现在开始两年内,凡我省受灾地区企业或自然人申请办理商标注册、到期续展、许可使用、变更和转让等事宜的,省内各商标代理机构将免除代理费。通知要求,对因地震灾区影响,当事人不能依法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注册、商标异议答辩,3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提供证据等相关手续可能导致商标权利丧失的,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动出具证明,帮助企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确实有帮助且正处在待审查期的商标,核实后上报国家总局,经批准可予以提前审查;对地震灾区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就有关商标驳回复审、撤销商标复审、商标异议复审及商标争议申请、答辩、补正等有关事宜不能作出反应的,待灾区秩序恢复正常后可顺延。在抗震救灾中,省内部分商标代理机构以实际行动支持灾区重建。经省工商局组织引导,全省商标代理机构已达成共识:从现在开始两年内,凡我省受灾地区企业或自然人申请办理商标注册、到期续展、许可使用、变更和转让等事宜的,省内各商标代理机构将免除代理费用。通知还要求,各区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多种积极有效的措施,按照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的要求,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尽职尽责,为灾区恢复重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记者 王朝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