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商标代理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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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律廷 从业于西安市商标事务所,兼任西安市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监督员,陕西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成员。在《中华商标》、《商标通讯》、《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民商法律网刊》等国家级刊物、网站上发表专业论文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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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关于民族品牌发展的一点感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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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民族品牌发展的一点感想 |
| 商标法律顾问 ( www.menglawyer.com ) 来源:2008-9-18 11:54:49 |
前段时间被议论的沸沸扬扬的可口可乐全资收购汇源果汁事件,在“毒奶粉”事件激发的国人对食品安全惶惶不安中终于冷清了下来。然民族品牌要不要保护的问题,不管是过去几天、今天以及明天,还是需要我们深深的思考。那么到底给民族品牌一个怎样的定位,如何给民族品牌的发展一个正确的导向,如果民族品牌真的需要保护的话,该由什么人以什么样的方式来保护呢? 首先,笔者认为,“民族品牌”应该在实质上是依我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经营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依相关法律获得保护的一种权利,形式上无论在世界的哪个角落,都因其独特的民族文化特性和外观识别标志而被人认出这个品牌源于何国。在这个定位上,不应该片面考虑民族品牌的经营实体是国企或者纯粹的中国人投资,而对有外资参与经营的品牌一概不认为是民族品牌。 至于民族品牌的发展导向,我不认同某人所说的“当儿养当猪卖”。一句貌似有理的荒唐逻辑,不负责任的牟利托辞,如果让这种指导思想蔓延开来,将是民族品牌发展的灭顶之灾。想想一个普通的企业,一个普通的商标,发展到民族品牌的高度,靠的是什么?简单的讲,是正确的指导理念、大众乃至政治认同的价值追求。理念使品牌生于斯、长于斯、或者毁于斯。当然,企业的发展不能光靠理念,影响品牌发展的因素很多,产品质量很关键,三鹿就是例子。 对于民族品牌要不要保护的问题,笔者以为,政府的责任在于建立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不要试图栽培温室之花,或者以行政手段干预经济运行规律。事实证明,计划经济没有市场经济优越。要说民族品牌需要保护的话,保护人绝对不应该是政府,而是一种机制,譬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其次是企业家的民族良知,毫不讳忌地说,近年来社会对某些企业及企业家口水不断,就源于他们在关键时刻没有展现出应有的慈善之心,对社会的回报远远低于公众的期望值。任何企业的发展,占用的都是公共资源,谋取利益后回报社会这是应有之义,也是现代企业应有的品质;然后才是社会民众的认同与支持,“抵制家乐福,支持国货”、“喝光王老吉”等的呼声言犹在耳,这说明崇洋媚外的只是少数,老百姓还是爱国的,民族品牌就是国人寄托爱国情操的一张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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